塔式起重機設備施工方案
3、塔吊設備程序
(1)塔吊設備程序:固定塔吊基礎─>設備塔吊規范節至25M─>吊裝塔帽轉臺和駕駛室─>吊裝平衡臂及卷揚機、配電箱、─>先吊裝一塊配重塊─>吊裝起重臂及撐架體系(包括小車牽引組織和小車)─>吊裝剩下兩塊配重塊穿繞有關繩索體系─>查看整機的機械部件,結構銜接部件、電氣部件等─>調整好各安全保護設備─>進行試車。
(2)塔吊設備工藝規范要求
①.塔吊有必要做好接地保護,防止雷擊(選用不小于10mm2多股銅線用焊接的辦法銜接),接地電阻值不大于4歐姆。
②.塔吊設備完成后,在無荷載的情況下,塔身與地上的筆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越3/1000。
③.塔吊各部件的銜接螺栓、銷軸預緊力應符合要求。液壓體系、安全閥的數值,電器體系保護設備的調整值及其它組織部件的調整值,均應符合要求。
④.力矩限制器的綜合誤差不大于其額外值的8%,超越額外值時,力矩限制器,應堵截吊鉤上升和起伏增大方向的電源,擔組織可做下降和減小起伏方向的運動。
⑤.超高限制器:當吊鉤架上升高度距定滑輪不小于1米時,超高限制器應能堵截吊鉤上升方向的電源。
⑥.變幅限制器:當小車行駛至吊臂端部0.5米處時,應能堵截小車運行方向的電源。
⑦.塔吊設備完成查看無誤后,有必要進行空載、靜載、動載實驗,其靜載實驗吊重為額外荷載的125%,動載吊重實驗吊重為額外荷載的110%,經實驗合格后方能交付運用。
⑧.其它未盡事宜,按建筑施工安全查看規范(JGJ59-99)和塔吊運用說明書要求執行。
五、塔吊運用、修理、保養技術措施
1、塔吊司機指揮和司索人員有必要經市以上勞動部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塔吊指揮有必要運用旗語指揮。
2、塔吊正常作業氣溫為+40攝氏度,-20攝氏度,風速低于20M/sec,如遇雷雨、濃霧、大風等惡劣氣候應當即停止運用。
3、操作人員要嚴厲執行操作規程,認真作好起重機作業前,作業中、作業后的安全查看和保護保養作業,禁止機械帶病作業。作業完成后,確保起重機臂隨風自由滾動。
4、起重吊裝中堅決執行十不吊
(1)吊物分量超越機械性能允許范圍禁絕吊;
(2)信號不清禁絕吊;
(3)吊物下有人禁絕吊;
(4)吊物上站人禁絕吊;
(5)埋在地下物禁絕吊;
(6)斜拉、斜掛禁絕吊;
(7)散物捆扎不牢禁絕吊;
(8)零雜物無容器禁絕吊;
(9)吊物分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則禁絕吊;
(10)遇有大雨、大雪、大霧和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禁絕吊。
5、起重機應常常進行查看、保護和保養,滾動部分應有足夠的光滑油,對易損件有必要常常查看修理替換,對機械的螺栓,特別是振動部件,查看是否松動,如有松動及時擰緊。
6、各機械制動器應常常進行查看和調整,在磨擦面上不應塵垢。減速箱、變速箱、齒輪等各部的光滑及液壓油均按光滑要求進行。
7、要注意查看各部鋼絲繩有無斷絲和松股現象,如超越有關規則,有必要當即替換。
8、運用液壓油嚴厲按光滑表中的規則進行加油和更油,并清洗油箱內部。常常查看濾油器有無阻塞,安全閥在運用后調整值是否變動。油泵、油缸和控制閥是否漏油,如發現異常及時排除。
9、常常查看電線、電纜有無損害,如發現損害應及時包扎或替換。
10、各控制箱、配電箱應保持清潔,各安全設備的行程開關及開關觸點有必要靈活牢靠
,確保安全。
11、塔機修理保養時間規則:
(1)日常保養(每班進行);
(2)塔機作業1000小時后,對機械、電氣體系進行小修一次;
(3)塔機作業4000小時后,對機械、電氣體系進行中修一次;
(4)塔機作業8000小時后,對機械、電氣體系進行大修一次。
3、塔吊設備程序
(1)塔吊設備程序:固定塔吊基礎─>設備塔吊規范節至25M─>吊裝塔帽轉臺和駕駛室─>吊裝平衡臂及卷揚機、配電箱、─>先吊裝一塊配重塊─>吊裝起重臂及撐架體系(包括小車牽引組織和小車)─>吊裝剩下兩塊配重塊穿繞有關繩索體系─>查看整機的機械部件,結構銜接部件、電氣部件等─>調整好各安全保護設備─>進行試車。
(2)塔吊設備工藝規范要求
①.塔吊有必要做好接地保護,防止雷擊(選用不小于10mm2多股銅線用焊接的辦法銜接),接地電阻值不大于4歐姆。
②.塔吊設備完成后,在無荷載的情況下,塔身與地上的筆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越3/1000。
③.塔吊各部件的銜接螺栓、銷軸預緊力應符合要求。液壓體系、安全閥的數值,電器體系保護設備的調整值及其它組織部件的調整值,均應符合要求。
④.力矩限制器的綜合誤差不大于其額外值的8%,超越額外值時,力矩限制器,應堵截吊鉤上升和起伏增大方向的電源,擔組織可做下降和減小起伏方向的運動。
⑤.超高限制器:當吊鉤架上升高度距定滑輪不小于1米時,超高限制器應能堵截吊鉤上升方向的電源。
⑥.變幅限制器:當小車行駛至吊臂端部0.5米處時,應能堵截小車運行方向的電源。
⑦.塔吊設備完成查看無誤后,有必要進行空載、靜載、動載實驗,其靜載實驗吊重為額外荷載的125%,動載吊重實驗吊重為額外荷載的110%,經實驗合格后方能交付運用。
⑧.其它未盡事宜,按建筑施工安全查看規范(JGJ59-99)和塔吊運用說明書要求執行。
五、塔吊運用、修理、保養技術措施
1、塔吊司機指揮和司索人員有必要經市以上勞動部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塔吊指揮有必要運用旗語指揮。
2、塔吊正常作業氣溫為+40攝氏度,-20攝氏度,風速低于20M/sec,如遇雷雨、濃霧、大風等惡劣氣候應當即停止運用。
3、操作人員要嚴厲執行操作規程,認真作好起重機作業前,作業中、作業后的安全查看和保護保養作業,禁止機械帶病作業。作業完成后,確保起重機臂隨風自由滾動。
4、起重吊裝中堅決執行十不吊
(1)吊物分量超越機械性能允許范圍禁絕吊;
(2)信號不清禁絕吊;
(3)吊物下有人禁絕吊;
(4)吊物上站人禁絕吊;
(5)埋在地下物禁絕吊;
(6)斜拉、斜掛禁絕吊;
(7)散物捆扎不牢禁絕吊;
(8)零雜物無容器禁絕吊;
(9)吊物分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則禁絕吊;
(10)遇有大雨、大雪、大霧和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禁絕吊。
5、起重機應常常進行查看、保護和保養,滾動部分應有足夠的光滑油,對易損件有必要常常查看修理替換,對機械的螺栓,特別是振動部件,查看是否松動,如有松動及時擰緊。
6、各機械制動器應常常進行查看和調整,在磨擦面上不應塵垢。減速箱、變速箱、齒輪等各部的光滑及液壓油均按光滑要求進行。
7、要注意查看各部鋼絲繩有無斷絲和松股現象,如超越有關規則,有必要當即替換。
8、運用液壓油嚴厲按光滑表中的規則進行加油和更油,并清洗油箱內部。常常查看濾油器有無阻塞,安全閥在運用后調整值是否變動。油泵、油缸和控制閥是否漏油,如發現異常及時排除。
9、常常查看電線、電纜有無損害,如發現損害應及時包扎或替換。
10、各控制箱、配電箱應保持清潔,各安全設備的行程開關及開關觸點有必要靈活牢靠
,確保安全。
11、塔機修理保養時間規則:
(1)日常保養(每班進行);
(2)塔機作業1000小時后,對機械、電氣體系進行小修一次;
(3)塔機作業4000小時后,對機械、電氣體系進行中修一次;
(4)塔機作業8000小時后,對機械、電氣體系進行大修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