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汽鍋爐運轉操作規程總則
1.鍋爐投用前有必要取得勞動部門簽發的《鍋爐運用登記證》,不然,不得運轉。
2.司爐工人有必要通過勞動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并隨身攜帶勞動部門簽發的與所操作爐型相應類別的《司爐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憑據操作。無證不得獨立操作。
3.操作人員有必要嚴厲遵守本操作規程,按規程中規則的要求,精心進行操作。并一同嚴厲執行各項規章準則,嚴厲遵守勞動紀律,盡職盡責,任何人不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并不得違犯勞動紀律。
4.司爐人員上班期間有必要精力高度集中,時刻留意鍋爐的水位、壓力及鍋爐運轉狀況。
5.鍋爐運轉中給水應均勻,并堅持正常水位,特別留意水泵敞開后水泵是否真實上水。
6.水位表的水位細微上下動搖,每天早班人員沖刷水位計至少一次,若對水位計的精確性有置疑應隨時沖刷予以校正。
7.鍋爐運轉中壓力表指針超越最高允許作業壓力時安全閥有必要主動敞開,安全閥手動試驗每月一次,每月1號有早班人員手動試驗一次,沖刷壓力表每半月一次,每月15號有早班人員完結,并隨時做好記錄。
8.往復泵每周早班試驗一次,有問題及時找保全人員處理,以做好突然停電時的補水預備。
9.鍋爐運轉中要常常巡回查看有關設備的運轉狀況,司爐工不在操作室時有必要用自控,不論何時,有必要有一人在操作室或爐前巡回。
10.避爐人員有必要熟練掌握鍋爐各類事端的處理操作程序,熟練掌握鍋爐的各項操作辦法。
11.鍋爐排污時,應在最低負荷高水位進行,每次排污量要求由最高水位線排到中水位線以下,最低水位線以上。
12.軟化水箱、水池內水位有必要隨時堅持水位有2/3水位以上。
1.鍋爐投用前有必要取得勞動部門簽發的《鍋爐運用登記證》,不然,不得運轉。
2.司爐工人有必要通過勞動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并隨身攜帶勞動部門簽發的與所操作爐型相應類別的《司爐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憑據操作。無證不得獨立操作。
3.操作人員有必要嚴厲遵守本操作規程,按規程中規則的要求,精心進行操作。并一同嚴厲執行各項規章準則,嚴厲遵守勞動紀律,盡職盡責,任何人不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并不得違犯勞動紀律。
4.司爐人員上班期間有必要精力高度集中,時刻留意鍋爐的水位、壓力及鍋爐運轉狀況。
5.鍋爐運轉中給水應均勻,并堅持正常水位,特別留意水泵敞開后水泵是否真實上水。
6.水位表的水位細微上下動搖,每天早班人員沖刷水位計至少一次,若對水位計的精確性有置疑應隨時沖刷予以校正。
7.鍋爐運轉中壓力表指針超越最高允許作業壓力時安全閥有必要主動敞開,安全閥手動試驗每月一次,每月1號有早班人員手動試驗一次,沖刷壓力表每半月一次,每月15號有早班人員完結,并隨時做好記錄。
8.往復泵每周早班試驗一次,有問題及時找保全人員處理,以做好突然停電時的補水預備。
9.鍋爐運轉中要常常巡回查看有關設備的運轉狀況,司爐工不在操作室時有必要用自控,不論何時,有必要有一人在操作室或爐前巡回。
10.避爐人員有必要熟練掌握鍋爐各類事端的處理操作程序,熟練掌握鍋爐的各項操作辦法。
11.鍋爐排污時,應在最低負荷高水位進行,每次排污量要求由最高水位線排到中水位線以下,最低水位線以上。
12.軟化水箱、水池內水位有必要隨時堅持水位有2/3水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