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業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起吊重物件時,應承認所起吊物件的實際分量,如不清晰時,應經操作者或技能人員核算確認。
2、栓掛吊具時,應按物件的重心,確認栓掛吊具的方位;用兩支點或穿插起吊時,吊鉤處千斤繩、卡環、起重鋼絲繩等,均應契合起重作業安全規則。
3、吊具栓掛應牢靠,吊鉤應封鉤,以防在起吊過程中鋼絲繩滑脫;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時,鋼絲繩與物件的觸摸處,應墊以麻袋、橡膠等物;起吊長、大物件時,應栓溜繩。
4、起吊細長桿件的吊點方位,應經核算確認,凡沿長度方向分量平等的細長物件吊點栓掛方位可參照以下規則處理:
(1)單支點起吊時,吊點距被吊桿件一端全桿長的0.3倍處。
(2)雙支點起吊時,吊點距被吊桿件端部的間隔為0.21乘桿件全長。
(3)如選用單、雙支點起吊,超越物件強度和剛度的答應值或不能保證起吊安全時,應由技能人員核算確認其起吊支點數和吊點方位。
5、物件起吊時,先將物件提高離地面10~20cm,經檢查承認無異常現象時,方可繼續提高。
6、放置物件時,應緩慢下降,承認物件放置平穩牢靠,方可松鉤,避免物件傾斜翻倒傷人。
7、起吊物件時,作業人員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別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內側。
8、起重作業時,應由技能嫻熟、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擔任指揮信號,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作業的地點,所發信號應實現一致,并做到精確、宏亮和清楚。
9、起重作業時,司機應遵從信號員的指揮,制止其他人員與司機談話或隨意指揮,如發現起吊不良時,有必要通過信號指揮員處理,有緊急情況在外。
10、起吊物件時,起重臂回轉所觸及區域內和重物的下方,禁止站人,不準靠近被吊物件和將頭部伸進起吊物下方觀察情況,也制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11、起吊物件時,應堅持垂直起吊,禁止用吊鉤在傾斜的方向遷延或斜吊物件,制止吊撥埋在地下或地面上分量不明的物件。
12、起吊物件旋轉時,應將作業物提高到間隔所能遇到的障礙物0.5m以上為宜。
13、起吊物件應運用交互捻制交繞的鋼絲繩,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常現象,應及時降低運用規范或報廢。卡環應使其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應防備銷子滑脫,有缺點的卡環禁止運用。
14、當運用設有巨細鉤的起重機時,巨細鉤不得同時各自起吊物件。
15、當用兩臺以上起重機同吊一物件時,事前應擬定詳細的技能措施,并交底,有必要在施工負責人的一致指揮下進行,起分量分配應清晰,不得超越單機答應分量的80%,起重時應密切配合,動作協調。
16、起重機在架空高壓線路附近進行作業,其臂桿、鋼絲繩、起吊物等與架空線路的最小間隔不應小于規則間隔,如不能堅持這個間隔,則有必要停電或設置好阻隔設備后,方可作業。如在雨天作業時,間隔還應當加大。
1、起吊重物件時,應承認所起吊物件的實際分量,如不清晰時,應經操作者或技能人員核算確認。
2、栓掛吊具時,應按物件的重心,確認栓掛吊具的方位;用兩支點或穿插起吊時,吊鉤處千斤繩、卡環、起重鋼絲繩等,均應契合起重作業安全規則。
3、吊具栓掛應牢靠,吊鉤應封鉤,以防在起吊過程中鋼絲繩滑脫;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時,鋼絲繩與物件的觸摸處,應墊以麻袋、橡膠等物;起吊長、大物件時,應栓溜繩。
4、起吊細長桿件的吊點方位,應經核算確認,凡沿長度方向分量平等的細長物件吊點栓掛方位可參照以下規則處理:
(1)單支點起吊時,吊點距被吊桿件一端全桿長的0.3倍處。
(2)雙支點起吊時,吊點距被吊桿件端部的間隔為0.21乘桿件全長。
(3)如選用單、雙支點起吊,超越物件強度和剛度的答應值或不能保證起吊安全時,應由技能人員核算確認其起吊支點數和吊點方位。
5、物件起吊時,先將物件提高離地面10~20cm,經檢查承認無異常現象時,方可繼續提高。
6、放置物件時,應緩慢下降,承認物件放置平穩牢靠,方可松鉤,避免物件傾斜翻倒傷人。
7、起吊物件時,作業人員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別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內側。
8、起重作業時,應由技能嫻熟、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擔任指揮信號,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作業的地點,所發信號應實現一致,并做到精確、宏亮和清楚。
9、起重作業時,司機應遵從信號員的指揮,制止其他人員與司機談話或隨意指揮,如發現起吊不良時,有必要通過信號指揮員處理,有緊急情況在外。
10、起吊物件時,起重臂回轉所觸及區域內和重物的下方,禁止站人,不準靠近被吊物件和將頭部伸進起吊物下方觀察情況,也制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11、起吊物件時,應堅持垂直起吊,禁止用吊鉤在傾斜的方向遷延或斜吊物件,制止吊撥埋在地下或地面上分量不明的物件。
12、起吊物件旋轉時,應將作業物提高到間隔所能遇到的障礙物0.5m以上為宜。
13、起吊物件應運用交互捻制交繞的鋼絲繩,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常現象,應及時降低運用規范或報廢。卡環應使其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應防備銷子滑脫,有缺點的卡環禁止運用。
14、當運用設有巨細鉤的起重機時,巨細鉤不得同時各自起吊物件。
15、當用兩臺以上起重機同吊一物件時,事前應擬定詳細的技能措施,并交底,有必要在施工負責人的一致指揮下進行,起分量分配應清晰,不得超越單機答應分量的80%,起重時應密切配合,動作協調。
16、起重機在架空高壓線路附近進行作業,其臂桿、鋼絲繩、起吊物等與架空線路的最小間隔不應小于規則間隔,如不能堅持這個間隔,則有必要停電或設置好阻隔設備后,方可作業。如在雨天作業時,間隔還應當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