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前查看
按規矩項目、規范查看塔式起重機各系統技能狀況處于完好狀態.
2、作業操作要求
(1)有必要嚴厲掌握起重機規矩的起分量,具體了解被吊物分量,不得超載作業;
(2)司機與信號指揮人員要密切配合,信號清楚后方可開端操作,各組織動作前先按電鈴;
(3)制止任何人員乘坐或運用起重機升降;
(4)操作操控器要從零位開端操作,制止越檔操作;
(5)不管哪一部分在作業中改換時,首先將操控器扳回零位,待該傳動中止后再開端逆向作業,制止打反車操作;
(6)起重物上升時,鉤頭距臂桿端都不得小于1米;
(7)塔式起重機一般應設兩名司機,一名在司機室操作,另一名司機在地上監護;
(8)起重機作業時,制止開到距端部2米以內的地方;
(9)塔式起重機起重臂每次變幅后,有必要根據作業半徑和重物分量,及時對超載限位設備的噸位進行調整;
(10)起重機升降重物時,起重管不得進行變幅操作,有必要空載進行。變幅時也不能與其他三種動作(作業、旋轉、起升)中任何一種動作一起進行;
(11)塔式起重機作業時,制止斜拉重物或提高埋在地下的物件;
(12)被吊物的邊際間隔高壓線最外邊水平間隔不得小于2米;
(13)兩臺塔式起重機在同一條軌跡上作業時,兩機起重鉤繩之間水平間隔不得小于5米;
(14)作業中不允許任何人上下扶梯,制止在作業中進行保護作業;
(15)作業中、歇息或下班時,不得將起重物處于空中懸掛狀態;
(16)作業中遇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等惡劣氣候,應中止起吊作業,將臂桿降到安全方位,卡緊夾軌鉗;
(17)夜班作業有必要備有足夠照明,指揮與司機應運用明顯的旗語信號。
3、作業后要求
(1)作業結束起重機應開到軌跡中間停放,卡緊夾軌鉗,吊鉤升到間隔臂端2-3米處,起重臂平行軌跡方向;
(2)一切操控器在操作結束后扳到零位,堵截電源總開關;
(3)司機下班時,應對起重機進行查看,將作業中發現的問題及查看狀況記載在作業查看記載表和交接班記載簿,并交給接班人;
(4)將司機室門窗關好,鎖好后方可脫離;
(5)電氣失火時,制止用水撲救,使用1211干粉滅火器或其它不導電物撲救;
(6)遇暴風天氣時,塔式起重機要作加固辦法,司機室上部主桿的四個耳環用鋼絲繩拉纜風并固定在地上的地錨上。
1、操作前查看
按規矩項目、規范查看塔式起重機各系統技能狀況處于完好狀態.
2、作業操作要求
(1)有必要嚴厲掌握起重機規矩的起分量,具體了解被吊物分量,不得超載作業;
(2)司機與信號指揮人員要密切配合,信號清楚后方可開端操作,各組織動作前先按電鈴;
(3)制止任何人員乘坐或運用起重機升降;
(4)操作操控器要從零位開端操作,制止越檔操作;
(5)不管哪一部分在作業中改換時,首先將操控器扳回零位,待該傳動中止后再開端逆向作業,制止打反車操作;
(6)起重物上升時,鉤頭距臂桿端都不得小于1米;
(7)塔式起重機一般應設兩名司機,一名在司機室操作,另一名司機在地上監護;
(8)起重機作業時,制止開到距端部2米以內的地方;
(9)塔式起重機起重臂每次變幅后,有必要根據作業半徑和重物分量,及時對超載限位設備的噸位進行調整;
(10)起重機升降重物時,起重管不得進行變幅操作,有必要空載進行。變幅時也不能與其他三種動作(作業、旋轉、起升)中任何一種動作一起進行;
(11)塔式起重機作業時,制止斜拉重物或提高埋在地下的物件;
(12)被吊物的邊際間隔高壓線最外邊水平間隔不得小于2米;
(13)兩臺塔式起重機在同一條軌跡上作業時,兩機起重鉤繩之間水平間隔不得小于5米;
(14)作業中不允許任何人上下扶梯,制止在作業中進行保護作業;
(15)作業中、歇息或下班時,不得將起重物處于空中懸掛狀態;
(16)作業中遇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等惡劣氣候,應中止起吊作業,將臂桿降到安全方位,卡緊夾軌鉗;
(17)夜班作業有必要備有足夠照明,指揮與司機應運用明顯的旗語信號。
3、作業后要求
(1)作業結束起重機應開到軌跡中間停放,卡緊夾軌鉗,吊鉤升到間隔臂端2-3米處,起重臂平行軌跡方向;
(2)一切操控器在操作結束后扳到零位,堵截電源總開關;
(3)司機下班時,應對起重機進行查看,將作業中發現的問題及查看狀況記載在作業查看記載表和交接班記載簿,并交給接班人;
(4)將司機室門窗關好,鎖好后方可脫離;
(5)電氣失火時,制止用水撲救,使用1211干粉滅火器或其它不導電物撲救;
(6)遇暴風天氣時,塔式起重機要作加固辦法,司機室上部主桿的四個耳環用鋼絲繩拉纜風并固定在地上的地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