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保護規程的編制:
6.3.1凡新建技能改造項目的成套機組、單臺設備的保護規程由設備地點部分的設備技能組負責編寫。
6.3.2在用設備尚無設備保護規程,應逐臺期限由設備地點部分負責編寫。
6.3.3出產工藝改變,設備參數改變,車間工藝組應在工藝改變前一個月告訴設備組,及時對規程進行修訂。
6.3.4操作、修理人員在實踐中,發現有不妥和失誤之處及時向車間設備組反映,設備組應當即深人現場察看,進行修正。
6.3.5凡新編制的保護規程,須經車間設備主任審閱,送設備科存案。
6.3.6凡修訂后的保護規程,須經車間設備主任審閱,送設備科存案。
6.3.1凡新建技能改造項目的成套機組、單臺設備的保護規程由設備地點部分的設備技能組負責編寫。
6.3.2在用設備尚無設備保護規程,應逐臺期限由設備地點部分負責編寫。
6.3.3出產工藝改變,設備參數改變,車間工藝組應在工藝改變前一個月告訴設備組,及時對規程進行修訂。
6.3.4操作、修理人員在實踐中,發現有不妥和失誤之處及時向車間設備組反映,設備組應當即深人現場察看,進行修正。
6.3.5凡新編制的保護規程,須經車間設備主任審閱,送設備科存案。
6.3.6凡修訂后的保護規程,須經車間設備主任審閱,送設備科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