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設備安全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起重設備的安全督查作業,保障人身和設備的安全,避免起重設備事端產生。
第二條起重設備指行車、電動葫蘆、導鏈、抓斗。
第三條起重設備檢修和查看
1、業務主管部門對在用起重設備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全面查看。
2、停用一個月以上的起重設備,運用前應做全面查看。
3、每月由主管部門組織一次起重設備安全查看。
4、起重設備安全性能,主要部件以及安全裝置有必要符合規則,并無缺運用。
5、每天運用前操作人員應對起重設備進行一次查看。
6、經查看發現其間設備有異常情況,有必要及時處理,禁止帶病運轉。
7、運用倒鏈不得選用管線、電纜、運轉種設備作錨點。
8、廠每季度度起重設備進行一次查看。
第四條設備管理部門按規則擬定起重設備管理辦法,設備管理員對起重安全運用和設備無缺擔任。
第五條起重設備的運用
1、起重設備操作人員有必要持證上崗。
2、起重物有必要綁縛牢固,經查看承認方可起吊。
3、起吊物件前有必要建立戒備,禁止起吊物下行人。
4、指揮人員有必要站在安全的位置。
5、指揮人員有必要按規則產生口令,起吊司機嚴格按指揮人員信號操作。
6、嚴格執行起吊“十不吊”規則。
7、禁止斜拉歪吊,多人作業時應1人統一指揮。
8、作業時,禁止檢修起重機各部位。
9、起吊指揮信號有必要符合標準,禁止多人指揮。
第六條違背下列規則按廠有關規則處罰
1、無證上崗作業者。
2、無安全防護裝置作業者。
3、發現問題處理不及時,帶病作業者。
4、無專人指揮,未設安全戒備作業者。
5、違背起重十不吊規則者。
6、安全整改指令期限未整改者。
第一條為了加強起重設備的安全督查作業,保障人身和設備的安全,避免起重設備事端產生。
第二條起重設備指行車、電動葫蘆、導鏈、抓斗。
第三條起重設備檢修和查看
1、業務主管部門對在用起重設備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全面查看。
2、停用一個月以上的起重設備,運用前應做全面查看。
3、每月由主管部門組織一次起重設備安全查看。
4、起重設備安全性能,主要部件以及安全裝置有必要符合規則,并無缺運用。
5、每天運用前操作人員應對起重設備進行一次查看。
6、經查看發現其間設備有異常情況,有必要及時處理,禁止帶病運轉。
7、運用倒鏈不得選用管線、電纜、運轉種設備作錨點。
8、廠每季度度起重設備進行一次查看。
第四條設備管理部門按規則擬定起重設備管理辦法,設備管理員對起重安全運用和設備無缺擔任。
第五條起重設備的運用
1、起重設備操作人員有必要持證上崗。
2、起重物有必要綁縛牢固,經查看承認方可起吊。
3、起吊物件前有必要建立戒備,禁止起吊物下行人。
4、指揮人員有必要站在安全的位置。
5、指揮人員有必要按規則產生口令,起吊司機嚴格按指揮人員信號操作。
6、嚴格執行起吊“十不吊”規則。
7、禁止斜拉歪吊,多人作業時應1人統一指揮。
8、作業時,禁止檢修起重機各部位。
9、起吊指揮信號有必要符合標準,禁止多人指揮。
第六條違背下列規則按廠有關規則處罰
1、無證上崗作業者。
2、無安全防護裝置作業者。
3、發現問題處理不及時,帶病作業者。
4、無專人指揮,未設安全戒備作業者。
5、違背起重十不吊規則者。
6、安全整改指令期限未整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