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帶起重機操作與裝拆的安全監理
3.1駕駛員有必要持證上崗,熟悉起重機技術功能。履行規則的各項查看與保養后,方可發動發動機。留意各種外表指示,認為正常后,才可開始作業。
3.2開始作業前,應先試運轉一次,查看各限位穩妥是否齊全、正常,各組織的作業是否正常,制動器是否活絡牢靠,必要時應加以調整或維修。
3.3起重機作業前查看距尾部的反轉規模50cm內是否無障礙物。
3.4起重機吊起滿載荷重物時,應先吊起離地上20~50cm,查看起重機的穩定性,制動器的牢靠性和鋼絲繩扎綁的結實性等,承認牢靠后,才干持續起吊。
3.5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越制造廠規則。
3.6起重機吊起重物時,應嚴厲留意起吊重物的升降,不得使起重吊鉤抵達極點。
3.7起重機有必要置于堅固而水平的地上上,如地上松軟不平時,應采取措施整實、整平。起吊時的一切動作要以緩慢速度進行,制止一起進行兩個動作。
3.8起重機作業結束后起重臂停在約45°處,脫離作業面,停在堅固牢靠的地基上。然后將發動機熄火,封閉電門,操縱桿推進空擋方位,制動器處于制動狀況。冬季應將水箱、水套中的水放盡,水門打開。鎖住駕駛室門窗后,駕駛員方可脫離。
3.9如遇分量較大構件有必要運用兩臺起重機一起起吊時,構件的分量不得超越兩臺起重機所答應起分量總和的3/4。綁扎時留意負荷的分配,每臺起重機分擔的負荷不得超越該機答應負荷的80%,避免任何一臺負荷過大形成事端。在起吊時有必要對兩臺起重機進行統一指揮,使兩臺起重機動作協調互相配合。在整個吊裝過程中,兩臺起重機的吊鉤滑車組都應根本堅持筆直狀況。起重機操作時有必要由持有有用指揮證的指揮工進行指揮。
3.1駕駛員有必要持證上崗,熟悉起重機技術功能。履行規則的各項查看與保養后,方可發動發動機。留意各種外表指示,認為正常后,才可開始作業。
3.2開始作業前,應先試運轉一次,查看各限位穩妥是否齊全、正常,各組織的作業是否正常,制動器是否活絡牢靠,必要時應加以調整或維修。
3.3起重機作業前查看距尾部的反轉規模50cm內是否無障礙物。
3.4起重機吊起滿載荷重物時,應先吊起離地上20~50cm,查看起重機的穩定性,制動器的牢靠性和鋼絲繩扎綁的結實性等,承認牢靠后,才干持續起吊。
3.5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越制造廠規則。
3.6起重機吊起重物時,應嚴厲留意起吊重物的升降,不得使起重吊鉤抵達極點。
3.7起重機有必要置于堅固而水平的地上上,如地上松軟不平時,應采取措施整實、整平。起吊時的一切動作要以緩慢速度進行,制止一起進行兩個動作。
3.8起重機作業結束后起重臂停在約45°處,脫離作業面,停在堅固牢靠的地基上。然后將發動機熄火,封閉電門,操縱桿推進空擋方位,制動器處于制動狀況。冬季應將水箱、水套中的水放盡,水門打開。鎖住駕駛室門窗后,駕駛員方可脫離。
3.9如遇分量較大構件有必要運用兩臺起重機一起起吊時,構件的分量不得超越兩臺起重機所答應起分量總和的3/4。綁扎時留意負荷的分配,每臺起重機分擔的負荷不得超越該機答應負荷的80%,避免任何一臺負荷過大形成事端。在起吊時有必要對兩臺起重機進行統一指揮,使兩臺起重機動作協調互相配合。在整個吊裝過程中,兩臺起重機的吊鉤滑車組都應根本堅持筆直狀況。起重機操作時有必要由持有有用指揮證的指揮工進行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