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運送機械一般規則
1起重運送機械操作工有必要取得主管單位的資質證后持證上崗。
2作業前有必要查看變幅指示器、力矩約束器、行程限位開關、防脫鉤設備及吊索具,承認安全。
3作業前有必要了解現場的路途、構筑物、架空電線及吊物的狀況。起重機械臂桿起落及反轉半徑內應無障礙物及無關人員。
4作業時有必要遵從現場指揮人員、信號工的統一指揮。
5不得隨意拆改安全防護設備。禁止用限位設備替代制動。
6禁止起重機械超載作業。禁止斜拉、斜吊和吊裝埋人地下的物體。起吊現場澆注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前,有必要承認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已悉數松動。
7吊裝零星物時,有必要用吊籠。
8起吊時,應先將吊物吊離地上10-30厘米,經承認安全今后方可再行提高。對可能晃動、滾動的重物,有必要拴控制繩。
9吊裝作業時,禁止人員在吊物下方穿行或停留。
10起升和下降的速度應均勻,禁止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動,回滾動作應平穩,反轉未停穩前,不得作反向操作。
11卷筒上的鋼絲繩應聯接結實、排列規整。放繩時,卷筒上的鋼絲繩應保留三圈以上。鋼絲繩有必要契合國家標準規則。
12運送車輛有必要按要求裝備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