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帶式起重機的運用安全技能交底
1.駕駛員有必要持證上崗,要有專項計劃,經技能負責人批閱,了解起重機技能性能。履行規定的各項查看與保養后,方可發動發動機。留意各種外表指示,以為正常后,才可開端作業。
2.開端作業前,應先試運轉一次,查看各限位保險是否齊全正常,各機構的作業是否正常,制動器是否靈敏可靠,必要時應加以調整或維修。
3.起重機作業前查看距尾部的反轉范圍50cm內無障礙物。
4.起重機吊起滿載荷重物時,應先吊起離地上20~50cm,查看起重機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和綁扎的牢固性等,確認可靠后,才能持續起吊。
5.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越制造廠規定。
6.起重機吊起重物時,應嚴厲留意起吊重物的升降,不使超重吊鉤抵達頂點。
7.起重機有必要置于堅固而水平的地上上,如地上松軟不平時,應采納措施整實整平。起用時的一切動作要以緩慢速度進行,禁止一起進行兩個動作。
8.起重機作業完畢后起重臂停在約45°處,脫離作業面,停在堅固可靠的地基上。然后將發動機熄火封閉電門,操縱桿推進空檔方位,制動器處于制動狀況。冬天應將水箱、水套中的水放盡,水門打開。鎖住駕駛室門窗后,駕駛員方可脫離。
9.如遇嚴重構件有必要運用兩臺起重機一起起吊時,構件的分量不得超越兩臺起重機所答應起分量總和的3/4。綁扎時留意負荷的分配,每臺起重機分管的負荷不得超越該機答應負荷的80%,以免任何一臺負荷過大形成事故。在起吊時有必要對兩臺機進行統一指揮,使兩臺機動作和諧互相配合,在整個吊裝過程中,兩臺起重機的吊鉤滑車組都應基本保持垂直狀況。起重機操作時有必要由持有有效指揮證的指揮工進行指揮。
10.彌補交底內容:
1.駕駛員有必要持證上崗,要有專項計劃,經技能負責人批閱,了解起重機技能性能。履行規定的各項查看與保養后,方可發動發動機。留意各種外表指示,以為正常后,才可開端作業。
2.開端作業前,應先試運轉一次,查看各限位保險是否齊全正常,各機構的作業是否正常,制動器是否靈敏可靠,必要時應加以調整或維修。
3.起重機作業前查看距尾部的反轉范圍50cm內無障礙物。
4.起重機吊起滿載荷重物時,應先吊起離地上20~50cm,查看起重機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和綁扎的牢固性等,確認可靠后,才能持續起吊。
5.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越制造廠規定。
6.起重機吊起重物時,應嚴厲留意起吊重物的升降,不使超重吊鉤抵達頂點。
7.起重機有必要置于堅固而水平的地上上,如地上松軟不平時,應采納措施整實整平。起用時的一切動作要以緩慢速度進行,禁止一起進行兩個動作。
8.起重機作業完畢后起重臂停在約45°處,脫離作業面,停在堅固可靠的地基上。然后將發動機熄火封閉電門,操縱桿推進空檔方位,制動器處于制動狀況。冬天應將水箱、水套中的水放盡,水門打開。鎖住駕駛室門窗后,駕駛員方可脫離。
9.如遇嚴重構件有必要運用兩臺起重機一起起吊時,構件的分量不得超越兩臺起重機所答應起分量總和的3/4。綁扎時留意負荷的分配,每臺起重機分管的負荷不得超越該機答應負荷的80%,以免任何一臺負荷過大形成事故。在起吊時有必要對兩臺機進行統一指揮,使兩臺機動作和諧互相配合,在整個吊裝過程中,兩臺起重機的吊鉤滑車組都應基本保持垂直狀況。起重機操作時有必要由持有有效指揮證的指揮工進行指揮。
10.彌補交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