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起重損傷辦法
1.起重吊裝前,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劃定風險作業區域,設置奪目的警示標志,避免無關人員進入。
2.起重操作人員應經國家有關部門特別工種專門訓練,并考試合格,持證上崗。起重作業人員應經過學習、熟悉規則的指揮信號、手勢,熟悉并執行起重搬運計劃和起重安全辦法。起重作業時,作業人員有必要戴安全帽。
3.起重機械和起重工具的作業荷重禁絕超過銘牌規則。沒有制造廠銘牌的各種起重機具,應經計算并作荷重實驗后方準運用。
4.起重機械設備應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則進行定時查驗、查看和保護,并指定專人負責。起重機械的安全設備、剎車設備有必要齊全、牢靠。
5.起重作業前,應對鋼絲繩、滑車等進行慣例外觀查看,確保其性能良好。
6.起重作業應專人指揮,并按規則的指揮信號、手勢進行指揮。起重前有必要先鳴喇叭,或向現場作業人員發出明確信號。現場作業人員和指揮人員應站在安全地方,避免被吊物件墜落傷人。
7.移動式懸臂起重機一般禁絕在架空線路下面作業,如有必要時,應事前征得該線路的運轉管理部門贊同,采納線路暫時停電或做好安全防護辦法后方可進行起吊作業。起重機在架空線路下面經過時,應將起重臂落下。
8.制止起重臂跨過電力線進行作業。在架空線路兩旁鄰近進行起重作業時,起重機的臂架、吊具、鋼絲繩、纜風繩、吊物等以及高處作業車變幅桿升降時的任何部位與帶電體、帶電線路(在最大偏斜時)的最小安全間隔,不得小于如下數值:
小于上述最小安全間隔時,應將線路停電,辦理線路第一種作業票,方能作業。
9.起重設備禁絕在電纜溝蓋板上撐支腿。
10.吊物有必要綁牢,起重機械與吊物重心應找正,吊鉤鋼絲繩應堅持筆直。當吊物離地上10厘米左右時,應暫停升高,查看變幅、支腿等各部有無異常現象,然后視情況確認是否繼續升高。高空作業車升高時要與登高作業人員密切配合,升降平穩緩慢,確保人身安全。
11.制止任何人在吊物或起重臂下逗留或經過。起重吊運時,制止從人上方經過。用卷揚機起吊時,鋼絲繩內外側制止無關人員逗留或經過;禁絕用手拉或跨過鋼絲繩。
12.起重機在野外高低不平的地上上進行吊裝作業時,應張開支腿并在支腿下面墊上5毫米以上的花紋鋼板。
13.制止運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固在地上上的重物以及不明重量的物體。
14.重要施工工序和風險作業項目包含大型起重機械拆裝、移位及負荷實驗,特別桿塔及大型構件吊裝,桿塔組立,起重機滿負荷起吊,兩臺及以上起重機抬吊作業,移動式起重機在高壓線下方及鄰近作業,起吊風險品等重要起重作業應根據已批閱的施工計劃并交底后執行。
15.起重設備要定時查驗取證,起吊用具和吊繩應定時查看和進行拉力實驗,并在起吊用具和吊繩上掛查驗合格及荷重標牌。
16.正在運轉中的各式起重機,制止進行調整或修補作業。電動起重機的電氣設備產生毛病時,有必要先斷開電源,然后才可進行修補。各種起重機檢修時,應將吊鉤降放在地上。
17.如發現吊勾上下限位、大小車限位失靈時,在修正前制止運用。
18.制止作業人員利用吊鉤來上升或下降。
19.與作業無關人員制止在起重作業區域內行走或逗留。起重機正在吊物時,任何人禁絕在吊桿和吊物下逗留或行走。
20.起重作業完畢或人員休息時,應將操作手柄康復原位并堵截電源
21.制止用管道、欄桿、腳手架、瓷件、電纜托架起吊或懸掛重物。
22.遇有大霧、照明不足、指揮人員看不清個作業地點或起重駕駛員看不見指揮人員及看不清指揮信號時,禁絕進行起重作業;6級以上大風時制止進行露天起重作業。
1.起重吊裝前,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劃定風險作業區域,設置奪目的警示標志,避免無關人員進入。
2.起重操作人員應經國家有關部門特別工種專門訓練,并考試合格,持證上崗。起重作業人員應經過學習、熟悉規則的指揮信號、手勢,熟悉并執行起重搬運計劃和起重安全辦法。起重作業時,作業人員有必要戴安全帽。
3.起重機械和起重工具的作業荷重禁絕超過銘牌規則。沒有制造廠銘牌的各種起重機具,應經計算并作荷重實驗后方準運用。
4.起重機械設備應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則進行定時查驗、查看和保護,并指定專人負責。起重機械的安全設備、剎車設備有必要齊全、牢靠。
5.起重作業前,應對鋼絲繩、滑車等進行慣例外觀查看,確保其性能良好。
6.起重作業應專人指揮,并按規則的指揮信號、手勢進行指揮。起重前有必要先鳴喇叭,或向現場作業人員發出明確信號。現場作業人員和指揮人員應站在安全地方,避免被吊物件墜落傷人。
7.移動式懸臂起重機一般禁絕在架空線路下面作業,如有必要時,應事前征得該線路的運轉管理部門贊同,采納線路暫時停電或做好安全防護辦法后方可進行起吊作業。起重機在架空線路下面經過時,應將起重臂落下。
8.制止起重臂跨過電力線進行作業。在架空線路兩旁鄰近進行起重作業時,起重機的臂架、吊具、鋼絲繩、纜風繩、吊物等以及高處作業車變幅桿升降時的任何部位與帶電體、帶電線路(在最大偏斜時)的最小安全間隔,不得小于如下數值:
電壓等級,kV
|
<1
|
1~10
|
35~110
|
220
|
500
|
最小安全距離,米
|
1.5
|
2
|
4
|
6
|
8.5
|
小于上述最小安全間隔時,應將線路停電,辦理線路第一種作業票,方能作業。
9.起重設備禁絕在電纜溝蓋板上撐支腿。
10.吊物有必要綁牢,起重機械與吊物重心應找正,吊鉤鋼絲繩應堅持筆直。當吊物離地上10厘米左右時,應暫停升高,查看變幅、支腿等各部有無異常現象,然后視情況確認是否繼續升高。高空作業車升高時要與登高作業人員密切配合,升降平穩緩慢,確保人身安全。
11.制止任何人在吊物或起重臂下逗留或經過。起重吊運時,制止從人上方經過。用卷揚機起吊時,鋼絲繩內外側制止無關人員逗留或經過;禁絕用手拉或跨過鋼絲繩。
12.起重機在野外高低不平的地上上進行吊裝作業時,應張開支腿并在支腿下面墊上5毫米以上的花紋鋼板。
13.制止運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固在地上上的重物以及不明重量的物體。
14.重要施工工序和風險作業項目包含大型起重機械拆裝、移位及負荷實驗,特別桿塔及大型構件吊裝,桿塔組立,起重機滿負荷起吊,兩臺及以上起重機抬吊作業,移動式起重機在高壓線下方及鄰近作業,起吊風險品等重要起重作業應根據已批閱的施工計劃并交底后執行。
15.起重設備要定時查驗取證,起吊用具和吊繩應定時查看和進行拉力實驗,并在起吊用具和吊繩上掛查驗合格及荷重標牌。
16.正在運轉中的各式起重機,制止進行調整或修補作業。電動起重機的電氣設備產生毛病時,有必要先斷開電源,然后才可進行修補。各種起重機檢修時,應將吊鉤降放在地上。
17.如發現吊勾上下限位、大小車限位失靈時,在修正前制止運用。
18.制止作業人員利用吊鉤來上升或下降。
19.與作業無關人員制止在起重作業區域內行走或逗留。起重機正在吊物時,任何人禁絕在吊桿和吊物下逗留或行走。
20.起重作業完畢或人員休息時,應將操作手柄康復原位并堵截電源
21.制止用管道、欄桿、腳手架、瓷件、電纜托架起吊或懸掛重物。
22.遇有大霧、照明不足、指揮人員看不清個作業地點或起重駕駛員看不見指揮人員及看不清指揮信號時,禁絕進行起重作業;6級以上大風時制止進行露天起重作業。